“我们是区委第三专项巡察组的,巡察主要是发现问题,请你结合自己的工作,谈谈村里存在的问题。”
对面的村妇女主任低头沉思了一会,突然间啜涕起来,一时间声未发,泪如注,哽咽着说,“村干部一年也拿不了几个钱,求求上面来的领导,不要把村里发给我们的奖金、补贴收回去。”
虽然在纪检监察岗位已经工作了4年有余,但是面对这位跟我母亲同龄、一脸憔悴的村妇女主任,我鼻子也是一酸,眼眶禁不住湿润了。
5月14日,苏州市吴江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汾湖高新区,对6个村(社区)开展专项巡察。通过翻阅村级财务凭证、账册,发现2014~2016年期间芦东村存在给村干部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。巡察组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汾湖高新区,要求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。在巡察组找村干部谈话之前,也许镇上的主管部门已找过这位妇女主任,或许她从别的村干部那边听到相关消息。
我把一包餐巾纸递给她,平静一会,她向我们诉起了“苦经”:“我们芦东村经济条件差,考核村级年收入,在镇上一直排在末两位。村干部收入跟这些挂钩,因此我们的收入在整个镇上是最低的。实际上,干得不比别人少,但拿的钱却少多了。村干部讨论决定,通过发放节日费、兼职补贴什么的,补足比别人少拿的钱。我们当时认为,这也不算过分吧?”
违规发放津补贴,虽然中央和各级主管部门明令禁止,但在一些村干部眼中,认为“天高皇帝远”,觉得这些规定只是针对机关和事业单位,村里是集体经济,村干部有自主支配权。如果用上级文件跟村干部讲道理,他们嘴上不说,心里肯定不服气。我想了想,决定用情理说服她。
“上面千根线,基层一根针,村里的工作确实不好做。老百姓,百条心,村干部要顺利开展工作,关键是要在老百姓中树威信。你们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,有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过?”
妇女主任低头不语。
“村干部是村级资产的管理者,不是村级资产的所有者,村里的钱是大家的,不是村干部个人的,你们几个村干部讨论下,就把集体的钱放进了个人口袋里,什么性质?你是老党员,也是老革命,党纪党规比我们这些年轻同志还清楚。”说到此,我故意停下来,看看她的反应。
她若有所思,说:“我1991年到村上工作,2000年11月入党,这么多年自认为问心无愧。”
我马上接话道:“对呀,你想想,不是自己的钱,拿着多烫手啊!”
妇女主任点点头,但还是含泪说道,“真金白银的拿出来,我家条件也一般,真是舍不得啊!”
“村级经济薄弱,村干部核定报酬就少。这就像经营企业,效益好,大家拿得多,效益不好,自然拿得少。你们希望拿得多,就要从盘活集体经济上动脑筋。前段时间去你们村走访,发现村级集体厂房都很破旧了,账面上的租金收益也很少。不如趁此次‘三优三保’,把工业用地指标置换出来,每亩地可以奖励20万元,你们回去好好算算这笔账,怎么最实惠。只要村级经济发展了,村干部的日子自然就好过了,该得到的,心安理得,也不会引来闲话、带来问题。”
她说:“你说得对,是我们这些老同志犯糊涂了。我们村干部要带头为大家谋发展,不能把脑筋动在为自己谋福利上,回去我们一定尽快把不该拿的钱退回到村里。”
为期两周的专项巡察,我们分别和芦东村17名村干部、党员、村民代表开展了谈心谈话,通过于情于理地开展思想工作,芦东村9名村干部在我们巡察结束前,把超标准发放310342元津补贴和违规列支5300元慈善捐款全部退回村里,共追回村级集体资产合计315642元。
以情才能感人,以理才能服人。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战士,是党纪国法的守卫者,要在监督执纪问责的每一项工作中,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纪国法的神圣性和权威性。纪检监察干部更是医生,是政治生态的“守望者”,无论面对哪一级干部,我们的目的不是冷冰冰地处置人,而是要怀着同志间的真情厚意,去感化人,去救助人,只有将心比心,才能真正达到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的目的。(张曼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