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对钱财不随便求取,廉洁自好。
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临财毋苟得,临难毋苟免。”
明代高启的《墨翁传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:一个名叫墨翁的人,四处游学,一次他遇到有人传授古代造墨的方法,感慨地说:“我如果卖这种墨的话,就有钱读书了,何必像现在这样到处奔走呢?”于是回家卖墨,但是他的墨卖得不如别人好。有一乡邻讥讽他说:“你的墨汁虽然做得好,可为什么卖不出去?”墨翁说:“ 唉!我的墨用的是上好的材料,做墨用的气力也特别辛苦,成本就高。现在那些追逐利益的人,用不好的材料随意制作,用低廉的价钱诱惑百姓。我认为这是可耻的事。假如我对外打着卖古代墨汁的旗号,卖出去的却是次品,这么做可以吗? 再说,我的墨虽然卖不出去,可看看这些黑黝黝的墨汁还在,我有什么可悲伤呢?”后人评价:逐利者以假冒真,迎合世俗,而墨翁则临财不苟,洁身自好,坚守道德准则,高下之分,一眼可见。
临财不苟指的是一个人对待金钱和利益的态度——不有辱人格、不出卖原则。现代社会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,人在社会上生存发展离不开金钱、物质做基础、做保障,党员干部也是人,有正常的七情六欲,也不能不谈钱,但必须树立正确的金钱观。正如李克强同志所说,“当官发财,应当两道”。当官不是为了发财,想发财就不要当官。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想做到廉洁自律,对待金钱和利益至少要做到以下两点:一是绝不能主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、亲属和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;二是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果面临他人金钱和利益上的诱惑时,要保持清醒的头脑,不能存有非分之想,必须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能拿,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,虽一分一毫亦不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