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葵:冬葵,一种重要的蔬菜;织:纺织。拔掉自家栽培的冬葵,舍弃掉自家从事的纺织。比喻做官的不与人民争利。

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:“扞公仪休呴食茹而美,拔其园葵而弃之。见其家织布好,而疾出其家妇,燔其机,云:‘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?’”《汉书·董仲舒传》:“故公仪子相鲁,之其家见织帛,怒而出其妻;食子舍而茹葵,愠而拔其葵。”

鲁穆公执政以后,拜贤士公仪休为相。公仪休明智而有远见,带头奉公守法,文武百官从此也循规蹈矩,不敢胡作非为。最为后人赞叹的是,他为朝廷制定了一个法规:凡是享用俸禄的人,不论官位大小,都不得开业经商,与民争利。法规既出,他自己就处处以身作则。有一天,他回到家见妻子织的布非常精致而美丽,就非常生气地把织布机烧了,并且把妻子赶回了娘家。又有一天,他吃饭的时候吃到了家里种的葵菜,味道鲜美,非常气愤,就跑到菜园子里把种的葵菜全部拔光了。他说:我已经拿了朝廷的俸禄了,家里怎么能再去织布种菜与农夫织女争利呢?那不是抢他们的饭碗吗?

拔葵去织的故事,讲的是古代官吏约束自己的家人不要去经营与百姓相同产业的故事,表明的是为官者不得与民争利的思想。这个故事今天读来仍对我们有着深刻的启示。李克强同志说,当官与发财,应当两道。当官不是经商,当官的也不应该追求财富。如果把当官作为生财之道,就像火车驶到别的火车行驶的轨道上,很容易发生撞车的危险。为官者如果做到不与民争利,时时刻刻想着群众的冷暖安危,一心一意地“为民服务”,就能赢得群众的信任,就会受到民众的衷心拥护。为官者只有做好为民服务的工作,才能让民众安心从事生产经营。只有充分调动民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,经济社会才会更快、更健康地发展。反之,为政者“与民争利”,就会走向民众的对立面,引发民众的怀疑、质疑和反对,民众因其合法合理的权益受到损害而怨声载道,生产积极性受挫,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就会受到阻碍,使公平和正义受到压制。长此以往,必然丧失民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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