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nner

做事公道,不掺杂私念。

清·石玉昆《三侠五义》一二回:“闻得包公秉正无私,不畏权势。”

狄仁杰,唐高宗时期任侍御史,负责审讯案件,纠劾百官。任职期间,狄仁杰恪守职责,对一些巧媚逢迎,恃宠怙权的权要进行了弹劾。调露元年(679年),司农卿韦弘机作宿羽、高山、上阳等宫,宽敞壮丽。狄仁杰上奏章弹劾韦弘机引导皇帝追求奢泰,韦弘机因此被免职。左司郎中王本立恃恩用事,朝廷畏之。狄仁杰毫不留情地揭露其为非作歹的罪行,请求交付法司审理。唐高宗想宽容包庇王本立,狄仁杰以身护法:“国家虽乏英才,岂少本立辈!陛下何惜罪人以亏王法。必欲曲赦本立,请弃臣于无人之境,为忠贞将来之戒!”王本立最终被定罪,朝廷肃然。

权力姓公不姓私。然而,在用权过程中,面对种种利益诱惑与困扰,掌权者往往面临“公与私”的考验。一旦不能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,离开执政为民这个根本点,就难免犯错误栽跟头。古人云:“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,公则不为私所惑,正则不为邪所媚。”经验与教训反复证明,权力是把双刃剑,秉公用权,为百姓谋利益,就会造福一方;以权谋私,为个人谋取私利,就会为害一方。用权不谋一己之私,是为政用权的基本准绳。能不能秉正无私,为人民群众掌好权、用好权,关键是能不能做到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。立党为公,就必须排除各种私心杂念,把党和人民的事业,把群众的利益看成是至高无上。执政为民,就必须牢记党的宗旨,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勤务员,时刻想到权为民所赋,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,努力实现利为民所谋。

往期回顾